杭州发布消息 2020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做好2020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接下来的寒假、暑假、春假如何安排?赶紧了解下! 时间安排 本学期于2021年2月4日结束,2月5日起放寒假。2020学年第二学期,2021年2月28日学生报到注册,7月4日学期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2021年春假时间安排在4月29日至5月5日(含“五一”劳动节假期)。 学期结束阶段和寒假工作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各地各校(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春训冬训,引导广大党员教师进一步提振精神气,展现新作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结合各自实际,谋划2021年及今后五年工作,确保“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良好开局。 (二)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各地各校(单位)要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春节期间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各类活动,做好困难师生、离退休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和帮困解难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单位)要充分认清寒假和春节前后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放假和开学前,各地各校(单位)要突出校园安防、消防、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校车、自然灾害防御、值班应急等工作重点,普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 放假前,各校要全面深入开展一次法纪教育,学校要以《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为核心,以防性侵、防欺凌、防结伙斗殴、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为重点,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通过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召开主题班会、进行主题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普及基本法律知识,教育学生明辨是非、遵纪守法,进一步强化违法必受罚的意识,不断提升预防违法犯罪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各校要做好“平安寒假”专题教育活动,教育提醒广大师生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出行交通、冬季火灾防控、食品卫生、烟花爆竹燃放和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掌握防踩踏、防暴力、防意外伤害、自然灾害防御等安全防范常识;要通过多种途径落实安全提醒制度,督促家长履行好校外安全监护责任。 学校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门卫管理、校园值班巡查和信息报送等各项管理要求,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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