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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一、适用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管理、薪资福利保险、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3)具有研究生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4)具有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 ★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联系方式:88216031,13989805707叶老师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教学主楼510 QQ:507652010,MSN:zdks@msn.cn 主办: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资质认证培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