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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FONT-SIZE: 12px;">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在职研究生班<br/> 2006年秋季招生简章(自主录取)<br/>为了加快培养高层次政法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在职教育办公室批准,政法大学法学院决定继续举办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班。<br/>一、专业方向:<br/>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军事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br/>二、招生对象:<br/>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庄,身体健康。<br/>2、 原则上要求报考者具有学士学位或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包括应届毕业生和在职工作人员.<br/>3、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法律及相关专业专科学历、两年工作经验的并有突出表现的人员。<br/>三、报名方式:<br/>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5号,名额满为止。<br/>2、报名地点:1、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02号楼2楼。<br/>3、学员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br/>4、交报名费200元,书杂费800元/两年。<br/>四、学制与培养方式:<br/>1、 学制两年:学员每年集中授课二次,每次15天左右(一般在5月、10月长假时间)。<br/>2、 学习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本校硕士生、博士生导师授课、指导。上课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br/>五、课程设置:<br/>主干课: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合同法学、公司法学、经济法学、知识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br/>选修课:行政许可法、犯罪学、刑事侦察学、证据法学、监狱法学、法医学、司法鉴定学、军事法学、金融法学、财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房地产法学、律师法学 <br/>专题研究:法律信仰与民族国家、为什么会有法不依、刑事证明理论、WTO与中国法律。<br/>六、考试安排:<br/>1、课程学分考试:每三天学习一门即考一门。通过考试者即获学分。<br/>2、十月份硕士学位联考:外语、综合课考试,由国家统一安排时间与考点。<br/>3、 录取规则:国家给出指导分数线,学校自主录取。(未被录取者,退全额学费)<br/>七、学位授予:<br/>学习期满,各课程成绩合格,通过硕士学位联考、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按照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规定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br/>八、收费标准:<br/>3.3万元/两年(专科学历学员学费3.8万元/两年),学费在入学注册时一次性现金交纳。论文申请阶段暂定为5000元,以当期学校实际收费为准。<br/>九、联系方式:<br/>招生热线: 0571-88320239 13376839318 联系人:卢老师 <br/>传真:0571-88320239 信箱:<a href="mailto:luxu110@126.com">luxu110@126.com</a><br/>办公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02号楼2楼</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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