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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水木楼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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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女友害了我们全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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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01
发表于 2007-4-5 17:41: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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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07-4-9 12:50:00 | 只看该作者
女的不对,楼主你也好不拿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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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07-4-10 08:16:00 | 只看该作者
看的心里郁闷死,这一大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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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07-4-10 18:57: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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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07-4-10 19:35:00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这件事一开始LZ对MM做法是太好了点

现在你要的已经不是感情了,而是钱

我觉得这是可以解决的

你为她花了那么多的钱,而你也没有这个义务,我觉得是有必要要回来的

至于感情我觉得会回来的可能性很小,有时候感情不是人说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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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06
发表于 2007-4-10 20:19:00 | 只看该作者
男人中的战斗机,SB~~~~~~~~~~~~~~~~~~~~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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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07-4-10 20:41:00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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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07-4-11 09:59:00 | 只看该作者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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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07-4-11 11:19:00 | 只看该作者

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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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07-4-12 01:26:00 | 只看该作者

感覺無所謂誰對誰錯。妳的確很不倖,但總歸還不是最不倖的。不應該保持現狀,妳不覺得妳現在的樣子過于沮喪麼?人與人是沒有可比性的,是不一樣的。比如說妳和那個 MM 就不是一類人,就不一樣。沒事躲事,遇事勒不能怕事。作為男人應該做到敢做敢當。仔細的想想該如何麵對妳的親人們吧。

“我是个穷人。我觉得穷人不该有虚荣心,穷人该有的是上进心。只要自己努力过,只要自己付出过,即使努力和付出换来的结果并不是我想要的,我也不会后悔,有些时候付出也是一种享受。”

本來這事我的QQ資料來着。忽然覺得對我來說這段話已經不太閤適勒,因為知道勒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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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07-4-12 11:00: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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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07-4-12 17:13:00 | 只看该作者
自己也有很大的责任  溺爱 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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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07-5-3 14:05:00 | 只看该作者

怎么可以这样?

你再爱她,也不能不管自己的实际情况啊!更何况,一个不会为你考虑的人 ,真的爱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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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07-5-6 09:48:00 | 只看该作者

这么长终于看完了,怎么满篇满眼都是钱,男孩用钱爱着那个女孩,女孩享受男孩的爱还不如说是享受男孩的钱.真想对作者说,你自己把自己变成女友单纯的提款机,这样的爱情,不变卦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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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07-5-7 00:11: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女的太没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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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07-5-7 14:55:00 | 只看该作者
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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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07-5-11 10:46:00 | 只看该作者

首先:LZ你如果是爱她的,就没有必要算计为她花去的那些钱!

其次:她纵然有错,但你也是使她犯错的帮手。什么事情都要留一手。

第三:在目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她和那个男的一起偿还你的损失,主要是帮他支付的学费和生活费等,其他的我看就算了。

另:我曾看到一个类似的真实故事:在台湾一个女孩深爱一个男孩,为了男孩能到美国留学她放弃学业,去做槟榔西施,晚上去做伴唱公主,他们在一起的10年时间她一共给了她500万台币!他们已经结婚,还有孩子,女的在家照顾孩子和男的母亲。可是那个男的毕业后和一个企业家的女儿好了,在女方企业里做了经理。。。最后男的说愿意赔她1000万,甚至2000万!企业家的女儿更厉害,说给她5000W!但是那个女的不要,她只要那个变心的男人!最后男的抛弃了他的母亲和孩子,办了离婚,回到美国。

所以说,什么事情都不能完全的付出,到要有所保留,这是我最近才领悟的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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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18
发表于 2007-5-13 09:31:00 | 只看该作者
晕死,这女人还有没有良心啊.真让人气死.那男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还是夸大其实?LZ应该是夸大了.应该让那女人当事人出来说说清楚才好.那男人绝对的脑子有问题,或者被那女人鬼迷心窍了.真不是一个正常人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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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07-5-13 22:01:00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她害你是你自己笨,傻成这样真是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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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07-5-13 23:07:00 | 只看该作者

是事实的话

还是要接受的

毕竟人的心会变的

同时我也对你表示 同情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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