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的幸福 发表于 2005-7-13 12:07:00

不是吧~~他说的言正起此,你说的那样!!我也同样这样!

杨栩 发表于 2005-7-13 12:08:00

<P>恩~不奇怪 还好偶很少发主题帖</P><P>`~</P>

梦遥 发表于 2005-7-13 14:21:00

嘿嘿,,,,

六指情魔 发表于 2005-7-13 18:10:00


<P> </P>
<P>是吗?!那就是说你这里的所有主题都是不可信的啦!!</P>
<P>那这个论坛有什么意义?!!删掉确实不奇怪,奇怪的是:有人怀疑我的帖子是故意去损害人!,请问我是不是吃饱了撑着没有事情干啊!?有这么空吗?靠!垃圾!真火大!!!!想去证实你去我说的地方问问就知道了!还搬出什么什么条例!!!!</P>我也是理工的,有什么事情你有怀疑,你可以到二区六号楼来找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3 18:15:24编辑过]

蓝由子 发表于 2005-7-13 18:23:00

琴魔 你发了什么啊???!!!

你不在家好好练琴 来这里来吵什么啊

ZZ! 发表于 2005-7-13 18:42:00

发的话发一贴够了,或者发到其他论坛

稀里糊涂 发表于 2005-7-13 21:28:00

可能是误会吧 来来来大家消消气 那么热滴天 喝瓶娃哈哈~~~

煎饼 发表于 2005-7-13 22:08: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六指情魔</I>在2005-7-13 18:10:53的发言:</B>


<P> </P>
<P>是吗?!那就是说你这里的所有主题都是不可信的啦!!</P>
<P>那这个论坛有什么意义?!!删掉确实不奇怪,奇怪的是:有人怀疑我的帖子是故意去损害人!,请问我是不是吃饱了撑着没有事情干啊!?有这么空吗?靠!垃圾!真火大!!!!想去证实你去我说的地方问问就知道了!还搬出什么什么条例!!!!</P>我也是理工的,有什么事情你有怀疑,你可以到二区六号楼来找我
</DIV>


我对任何人都怀疑.....不是你一个人........只要某人公开说谁不好,我都删除..
我没有必要去证实.,这些和我无关.
不是搬出条例,条例是每个来论坛的会员必须遵守的...我也不多说了

煎饼 发表于 2005-7-13 22:12:00

<FONT face=宋体>由于本站不具备证实内容是否真实的能力,对于发生争执的帖</FONT>子,本站一律做删除处理。请大家不要因为这样的事情找管理员,管理员也无法处理。

稀里糊涂 发表于 2005-7-13 22:21:00

<P>气势压人~~~哈死大~~~继续喝娃哈哈~~~</P>

花之泪 发表于 2005-7-13 22:21:00

是不是讲事实也要乱删别人的主题啊?

<P>三思而后行~</P>

唯♀零 发表于 2005-7-24 09:44:00

发现很多纯表情

唐伯虎点蚊香 发表于 2005-8-23 12:05:00

<P>说实话,煎饼不适合当斑竹。你这样的态度,还要网络干什么?网站是什么?是公证中心吗?跟南京市委宣传处禁止批评报道的论调一个样。 </P><P>我要你拿出现在经你同意后贴出的所有的新闻帖的“真实”依据,你能拿出来吗? 要是网站管理者都去证实“依据”去了,网站将疲于奔命。何况,所谓真实,将以什么作为依据?</P>

桃子还西瓜 发表于 2005-8-23 13:32:00

<P>晕倒,网站上也8能乱说话的么。。。</P><P>支持老大</P>

树上的月亮 发表于 2005-8-23 13:41:00

<P>33楼的表激动挖...</P><P>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的说</P><P>希望你也能站在他的角度考虑下</P><P>管理论坛不容易的说</P>

話話8氺 发表于 2005-9-24 04:43:00

西里花拉的,

柠天欣 发表于 2005-9-24 14:44:00

楼住的话不太东啊

﹋▓Μèヽ 发表于 2005-9-28 06:59:00

以下是引用煎饼在2005-7-13 1:48:40的发言:<P>无法查证的事情,涉及到个人声誉,均做删除处理.</P><P>因为查证也不是我们做的事情....</P>


版主刪貼孖沒記錄的嗎?

﹋▓Μèヽ 发表于 2005-9-28 07:06:00

以下是引用煎饼在2005-7-13 22:12:53的发言:<FONT face=宋体>由于本站不具备证实内容是否真实的能力,对于发生争执的帖</FONT>子,本站一律做删除处理。请大家不要因为这样的事情找管理员,管理员也无法处理。
那是不是做了版主後就可以任意所為啊~~(因為沒有什麽可以證實他任意所為)對嗎??

﹋▓Μèヽ 发表于 2005-9-28 07:09:00

以下是引用唐伯虎点蚊香在2005-8-23 12:05:56的发言:<P>说实话,煎饼不适合当斑竹。你这样的态度,还要网络干什么?网站是什么?是公证中心吗?跟南京市委宣传处禁止批评报道的论调一个样。 </P><P>我要你拿出现在经你同意后贴出的所有的新闻帖的“真实”依据,你能拿出来吗? 要是网站管理者都去证实“依据”去了,网站将疲于奔命。何况,所谓真实,将以什么作为依据?</P>
有這樣的事做為管理員是有必要去驗證一下的~~你才不適合當管理著,,,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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