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饼 发表于 2020-1-17 11:03:02

对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年终奖并入当年工资所得,各种扣除后,可能无需或很少缴税。

临近年末,当税务局提醒纳税人及时更新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同时,年终奖也临近了。
2019年是新个税法全面落地的第一年,综合收入以年为单位计税,还引入了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房租、房贷利息、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个税减免力度加大。为了稳定社会预期,全年一次性奖金(俗称年终奖)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到2021年12月31日。
在减税力度加大的背景下,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还是并入当年综合收入“一并计税”,才能更好地获得减税红利,成为一道现实的选择题。
税务总局提示: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在此情况下,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同时,如单独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能在税率换档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

哪些人采用一并计税方式更佳?
比如,庞红作为工薪阶层,在某省会城市工作,月工资10000元。目前处于租房阶段,作为独生子女的庞红上有年满60岁的父母,2019年年度可获得年终奖3万元。
庞红的月度应纳税所得=10000-5000(基本减除费用,即起征点)-2500(专项扣除,假定社保和公积金合并缴费比例为25%)-1500(专项附加扣除,房租项)-2000(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项)=-1000元这种情况下,庞红每月不用预交个税,还“积累”有扣除费用。对于庞红这类群体而言,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收入会更划算。
如果将年终奖并入年度收入计税,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如下),
庞红的全年应纳税所得=120000(年度工薪所得)+30000(年终奖)-60000(基本减除费用)-30000(社保、公积金等专项扣除)-42000(专项附加扣除,房租+赡养老人项)=18000元,全年个税纳税额度=18000*3%=540元。

如果将年终奖单独计税,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过渡政策,即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如下“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其中,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庞红3万元年终奖(按月换算后对应“不超过3000元的”的级次)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应纳税额=30000*3%=900元。

这种情况下,年终奖并入全年收入只需缴纳个税540元,而单独计税需缴纳个税900元。对于庞红而言,年终奖单独计税的过渡政策,完全谈不上是优惠政策了。

哪些人适合单独计税方式?
唐亚作为工薪阶层,目前在一线城市工作,月工资2万元,目前背负有房贷,有兄弟姐们,上有年满60岁的父母。2019年度可获得年终奖2万元。唐亚全年应纳税所得=240000-60000(基本减除费用)-60000(假定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25%)-12000(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2000(假定其分担了1000元/月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96000元按综合所得税率表,唐亚适用10%这档税率,年度应纳个税额度=96000*10%-2520=7080元。如果将年终奖纳入年度收入一并纳税,对应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1.6万元,适用10%这档税率,唐亚年终奖应纳个税=20000*10%=2000元。如果年终奖单独计税,适用3%这档税率,唐亚年终奖应纳个税=20000*3%=600元。此外,年终奖不平滑的应纳税额曲线,在部分临界点时,会发生税款的“突变”,纳税人需要自行计算应纳税额,选择更优惠的计税方式。
这些年终奖的临界点包括3.6万元、14.4万元、30万元、42万元、66万元、96万元。
比如年终奖36000元,按照上述税率表,若单独计税,对应税率3%,需缴纳税款1080元。年终奖在此基础上增加1元,即年终奖36001元对应税率跃升为10%,需缴纳税款增加到3390.1元。年终奖增加1元,税款增加了231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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