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省新高考艺术招生办法出台 不分文理批次简化
昨天,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不分文理,批次和志愿填报简化。
新高考艺术类从三批简化为两批,第一批实行传统志愿。本批为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专业和经批准列入本批录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设院校志愿2个,每个院校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院校在对专业服从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时,要先审核考生选考科目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批合并了专业省统考的原二、三批院校,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安排在相应批次提前进行。 投档环节,艺术第一批,按高校拟录名单投档。 第一批中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部分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分数线,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其他高校专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按不低于普通类第二段线的65%确定。 招生时,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艺术辅助管理平台”向高校提供考生信息,高校根据考生信息按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分省计划的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1∶1投档;不分省计划的高校按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投档。 艺术第二批,分类分段专业平行投档。 分段办法是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各类别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确定。第二段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计划,经学校申请,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投档方法是,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类别以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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