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小区业委会到期不做了 想给业主发个百万“大红包”
整整100万元小区经营性收入,统统发放给全体业主——杭州下城区星都嘉苑业委会做好一切准备大规模发钱的事情,日前被社区紧急叫停。 发的是什么钱?为什么要发?社区有权叫停吗?好一点的小区,每年动辄上百万元的经营性收入,该如何处置?业委会,这个最基层的居民自治组织,所做的一些比较瞩目的决定,都值得大家来看一看,想一想。
小区收入发给全体业主 被社区紧急叫停 星都嘉苑位于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上,和平饭店对面。2006年交付的时候算得上市中心比较高档的楼盘,到目前为止其二手房价格也维持在每平方米逾3万元。 小区的经营性收入,主要来自于小区配套商铺、会所租金、电梯广告位出租等等,一般杭州好一点的小区,每年这一块的收入都有上百万元。 10月20日,星都嘉苑业委会发出公告,说经过业委会全体委员投票,最终决定把结余的小区经营性收入以现金方式发放给全体业主。而这笔钱有100万元,按照每户业主每平方补贴14.5元计。比如一户人家房产证上面积是150平方米,那么就能领到2175元。 为此,业委会还聘请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来操作这个事情。 然而,公告贴出的第二天,星都嘉苑所属的京都苑社区居委会就给业委会发函,紧急叫停此事。 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王晓燕书记说,叫停的原因有两条:第一,按照法律规定,这些经营性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可用于共有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或者补充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第二,星都嘉苑的业委会在今年8月底就已经到期了,也没有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所以说就不具备实施业委会职责的资格。“尽管业委会是一个居民自治组织,但是社区对业委会工作有‘监督、指导’的功能,所以就紧急叫停了。”
为何要把这笔钱全部发掉 业委会散伙前“财务完结” 星都嘉苑交付至今已经11年,目前的业委会是第三届,其中有一些成员是从第一届就开始干起的。成员中有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大型酒店老总,还有名校校长。从当年从开发商手里拿回楼书中承诺的会所,到后来小区安保升级、电梯维修、绿化维护等等,可以说这里的业委会一竿子插到底,管得非常细致。 业委会,准确地说叫“前业委会”的一位成员说了几个数据:第一,小区累计至今一共有700多万元物业维修基金,至今只在利息部分动用了4万元用于维修,其他安保升级等用的都是小区的经营性收入;第二,这个还算高档的楼盘,11年来住宅部分的物业费一直维持在1.2元╱平方米,而实际上这已经远远不够物业管理的支出,近年来小区每年补贴物业公司40多万元,也是从经营性收入中支出。“也就说,现在我们把小区维持在一个比较好的状态,支出都来自于我们的收入。没有动用本金(物业维修基金),没有增加业主负担(物管费涨价)。” 而这个兢兢业业的业委会,却在去年底开始出现分歧,最后其中6人决定不干了。而在不干之前,他们想把在他们手里积攒下来的钱全部发放,“明年还有明年的收入,我们发放的结余款是到今年8月的,也就是届满前,9月至年底还有40多万元的应收款呢”。 在发钱的公告里,业委会有一句话,说的是“将此作为本届业委会在财务上的完结”。 “我们不放心留下那么多收入,万一下届业委会乱用呢?其实以前补贴给物业公司,换得物业费不涨价,算‘暗补’的话,现在直接发现金,就算‘明补’吧,反正经营性收入本来就是归全体业主所有,我们业委会成员不拿,全部发给业主,我想这个事情也不算错吧。”业委会的其中一位成员说,“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原先的物业公司被收购了,部分高管离职,我们担心之后服务品质会下降。” 社区表示将推进问题和谐解决 杭州不少小区都有灵活尝试 那么,星都嘉苑小区业委会的这一决定,到底合不合法?小区的经营性收入,怎样使用才不违规? 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物业管理科一位工作人员说,有关小区经营性收入的用法,物权法上规定是可用于小区共有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或者补充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但是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曾经出过一个文件,里面加了一句“也可以用于全体业主决定的其他事项上”,只要1╱2业主认可就可以。据此,只要一半及以上业主同意,似乎发放现金也未尝不可。 记者了解到,不少小区在经营性收入的使用上,都在做各种灵活的尝试,比如有将部分经营性收入用于年底给广大业主置办年货的,有将经营性收入用于补贴业主支付物业费,以期达到“零物业费”的…… 京都苑社区书记王晓燕说,星都嘉苑的事情他们很重视,接下来他们会听取原业委会的意见和建议,也会帮助和指导新的业委会的产生,“问题总要和谐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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