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务必谨慎 需事先确认非司法拍卖房产
自今年3月以来,在江干法院处置拍卖的房产类案件中,多次发生房产中介机构破坏法院查封措施、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事件。
为了维护司法权威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昨天上午,江干法院展开专项执行行动,对部分中介的不法行为进行惩处。
早上9点半,数辆警车从法院出发,来到位于庆谐路上的“我爱我家”钱江新城店。
店里坐着三名店员,身穿工作服,面对电脑,正在整理资料。看到法官,满脸疑惑。
法官走到其中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子面前:“你是不是姚××?”
男子点点头,站起身问有什么事。
“你涉嫌破坏法院封条、更换司法网拍卖的房产的门锁。”法官边说边写,现场开出拘传票。
姚某神色平静,没有多说,跟着法警走上警车。
法官说,盛世钱塘2幢×单元顶楼有一处房产,被原业主抵押给了银行,后来由于原业主贷款还不出,法院便将这套房屋挂到司法拍卖平台上,用以偿还债款。
今年春节前,原业主已腾退房屋,法院上门贴了封条、换了门锁。
可是,到了3月底,法官再次上门检查时,发现封条被撕裂,门锁也开不进去了。物业说中介有钥匙。法官觉得奇怪,询问中介工作人员,才知道这家公司的网上也挂出了这套房屋,为了方便客户看房,他们才私自换了门锁。
这处房产是错层建筑,面积为260平方米,总价约六七百万。由于装修精致、地段又好,很是紧俏,前来看房的人络绎不绝。
法官说,第一次被发现后,中介并未就此“停手”。截至昨天,法院工作人员已经上门贴了5次封条、换了5把门锁:“我们这头贴,他们隔天就撕;门锁更不用说了,等我们下次再来,十有八九进不去。”
法官问姚知不知道这种行为已触犯法律,是对司法权威的公开挑衅。他顾自埋头玩手机,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让法院联系公司的法务人员。
姚被带回法院羁押室后,法官和法警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丁桥紫丁香街。
被执行人姓张,是“我爱我家”上东城店的员工。他年约30岁,肤色黝黑,身材瘦小,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
法官进门时,张正在休息室里跟同事聊天。
法官问张知不知道找他什么事?
张接过传票,抬手擦擦鼻尖上渗出的汗珠。他承认自己有撬锁行为,但辩解称带客人上门时,封条已经被人扯掉了:“要是封条还在,我有再大的胆子,也不敢进去啊。”
法官说,大唐苑有一处被查封的房产,张撕掉封条、撬掉门锁,私自带客户进去参观。
大唐苑的这套房子,最后并没有通过中介公司卖出去。
买家是一位陈姓男子,他说,自己最先是在司法拍卖的平台上看中这套房源的。
由于通过司法网拍的房产需一次性全额付款,小陈有点犹豫。
“那时我爸爸刚好在我爱我家的网站上看到一套差不多的房子,我们就联系了中介,说想来看看。”中介工作人员告诉小陈,房子就是法院查封拍卖的那套,但通过中介来买的话,可以按揭付款。
这套房产在网拍平台上的起拍价是92万,中介开出的价格是108万(包含过户、水电、中介等其他各项费用),小陈觉得超过了自己的心理预期,没有接受。
今年7月,他自己报名参加了司法拍卖,最终以97万的价格买下了大唐苑的这处房产。
法官说,中介公司公开售卖法院查封的房产,在杭州并非个例。他们一方面使用多个账号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参与竞拍,一方面联合担保公司,将到手的房产再转售给买房者,从中赚取差价或中介费。
一套司法拍卖的房产,经过转手,中介可获利5万至15万左右。
“购房者有的是外地人,有的不会上网,对司法拍卖的流程也不熟悉,就会把这类事情委托给中介公司,结果可能白花了冤枉钱。”法官提醒,购买二手房务必要谨慎,已被查封的房产,如果想上门验看,最好还是通过正规途径,与法院工作人员联系。
另外,如果房产涉及经济纠纷,那么,购买该处房产的业主也有可能卷入纠纷,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昨天,姚和张因破坏、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被分别处以司法拘留15日与5日的处罚(张认错态度较好)。两人所属中介公司被处罚款共计50万。(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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