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则罚款,重则停止办学 杭州民办培训机构,要收筋骨
广告上说得天花乱坠,事实上没一样兑现;明明只上了几天课,退学的时候,却只肯退一半的钱……部分不守法的民办培训机构,日子不会那么好过了。记者从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专门针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杭州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了解一所民办培训机构的实力,大多数人也许只能看“招生简章”和广告。杭州规定,民办培训学校的招生简章应当载明办学许可证号、备案证明编号、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期限、招生对象、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而且,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含糊其词或夸大其词,不得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有违背科学原理的表述,不得作出不切实际的承诺,不得作欺骗性的误导宣传。
收费是大家最关心的话题了。据了解,民办培训学校收取的学费(或培训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培训学校自行确定,报登记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但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在收费场所公示。
民办培训学校对学员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住宿费后,学员因故要求退学退费的,民办培训学校应当按学员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计算应收费用,其余费用退还学员。按学年或学期收费的,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30天折算为1个月,不足30天的按1个月计算。
如果是因民办培训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或不履行约定事项造成学员退学退费,应当退还收取的全部费用。
另外,民办培训学校如果要增设教学点,也得满足一定条件,比如增设教学点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中教学房面积不少于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如果是租赁的场地,租赁期不得少于2年。
针对民办培训机构的违法行为,《办法》明确了种种处罚措施:收费标准未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增设教学点、未核准就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相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2000元,如果与未经批准的教育机构合作办学,还将被责令停止办学。 有些教育单位就是骗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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