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饼 发表于 2010-7-3 08:30:36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详见《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需各项条件以及上述招聘对象规定。
    对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认定,按如下规定执行: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6月14日前出生),同时符合《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计算至2010年6月30日)。
    2.招聘岗位仅限应届毕业生报名应聘的,即应聘人员须为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社会人员报名应聘的,应符合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不作限定的,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3.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一般应与之相同或相符。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相近、相关专业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实际情况,并按对同类情况报考人员一视同仁的原则,从宽审核。
    4.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招聘的“船长、轮机长”岗位,需有在海洋渔业船舶船长、轮机长岗位的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实际发放工资记录为准。工作时间计算到2010年6月30日为止。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留学人员须于招聘单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凭现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报名应聘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由我局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安排公共科目笔试。其他事项如报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拟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等项工作仍由我局自行完成。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7月9日9:00—7月18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0年7月9日-7月19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3、网上缴费。时间:2010年7月10日9:00-7月20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已缴费人员在2010年7月28日-7月30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但学历学位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除外。对其他个别岗位,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需按实际人数组织招聘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招聘工作可以继续进行。
    五、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课目为《申论》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按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招聘的船长、轮机长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上述应聘人员均应通过报名系统报名,但不需缴费确认。
    六、面试和招聘资格复审
    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海洋与渔业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在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公布,并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相关人员。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一般应携带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部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招聘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八、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招聘单位应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十、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反映的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入围面试人员如在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以及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招聘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但递补范围仅限于已经进行过面试的人员。
    拟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后,再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如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的处理。
    省海洋渔业局门户网站http://zjoaf.gov.cn
    咨询电话:0571-88007055

    附件: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浙江省海洋渔业局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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