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破获特大假药案
6月12日,杭州市公安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破获新中国成立以来杭州市最大的生产、经营假药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000万元人民币。目前涉案人员丁某等四人均因涉嫌非法经营罪,经检察机关批准被依法逮捕。2008年9月,杭州市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一条销售假药的线索,两局立即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侦查人员先后辗转浙江、广东、江苏、上海等地,经过长达一年的艰苦侦查,基本摸清了犯罪嫌疑人丁某等人涉嫌犯罪的基本事实。2009年11月24日,经过近20天的苦守后,专案组果断开展行动,在杭州某速递公司一举抓获正在快递假药的涉案主犯丁某,当场查获索拉非尼片、厄洛替尼片等假药约14公斤。次日凌晨,专案组又顺藤摸瓜,南下广东深圳,抓获了团伙成员杜某,现场查获了近20公斤假药及假药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之后,专案组又将其他涉案人员高某、胡某抓获并捣毁了丁某设在江苏某地的假药生产窝点,追缴非法所得200余万元,彻底摧毁了这个制售假药的特大犯罪团伙。
现已查明,主犯丁某原任杭州某生物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其在不具备药品生产、经营条件和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从上海购买了假药原料,随后组织高某、胡某、杜某在地下窝点加工仿制了多家国外知名药厂的抗癌药品,在互联网上谎称为印度、秘鲁等国生产的药品销售。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童天云介绍,该涉嫌犯罪团伙设在江苏的非法地下生产点环境非常恶劣,未安装任何生产药品必需的净化装置,未采取任何消毒灭菌措施,不具备生产药品最基本的场地、人员、设施。同时生产这批假药的原料是从非法渠道获得的,未经国家批准和检验,不能保证原料的成分性质,无法保障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金捷表示,丁某等人在没有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销售假药获取非法利益,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目前,警方和药监部门正全力追查假药流向,依法追究非法药品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