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标志征集
详情见www.zjnbh.cn一、中心简介:
浙江省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简称“中心”)位于杭州市西湖大道177号,由浙江省农业厅主办,浙江省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建德市政府承办,授权杭州秋梅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中心”将充分展示我省产业化发展成果,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良好的品牌推广、产品营销平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中心”近千平方米展示展销区汇集了全省各地有代表性的名特优农产品,是省农博会的精华版。此外,专门开辟了新闻发布和产品推介区,各级政府、各市县农业部门、农业企业、合作社将在此举办新闻发布会、产品推广周等活动。“中心”实行产品零售和团购相结合,方便市民、游客及企事业单位采购浙江名特优农产品。“中心”还构建了电子商务平台,实行实体店与网络购物相结合,扩大辐射面。
二、征集内容:
浙江省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标志。
三、征集时间:
2009年8月26日至9月15日 。
四、征集要求:
1、体现“浙江省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独特形象;
2、体现浙江地域农业文化特色;
3、造型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形式新颖;
4、易于应用于平面印刷、礼品与玩偶制作、大型模型制作等方面。
五、作品提交:
参选作品一律不退还。以下两种提交方式供您选择,建议同时采用两种方式以保证作品能够安全提交。无论何种提交方式,均请填写报名表www.zjnbh.cn
(1) MAIL提交:设计作品应以高质量JPG格式提交,单个文件小于1M,并附设计说明;
(2) 邮递提交:可提交A4高分辨率彩色打印稿或者光盘文件,无须装裱,并附设计说明。
五、评审:
1、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设计方案不符合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要求和格式;
(2)设计图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3)设计方案属明显抄袭;
(4)逾期送达。
2、评审程序:
参选作品经审核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最终结果将通过浙江农业博览会信息网公布。
六、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设录用奖1个,奖金人民币10000元(个税自理); 2、设入围奖5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个税自理)。
七、作品版权:
1)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3)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4)参赛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发生任何侵权纠纷,作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归属于浙江省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所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再转让第三方。
浙江省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对本次标志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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