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煎饼月挣8000元”,上大学的不如卖煎饼
<table width="100%"><tbody><tr align="center"><td colspan="2"><div class="title">“摊煎饼月挣8000元”,上大学的不如卖煎饼</div><br/></td></tr><tr align="center"><td colspan="2"><br/><div class="bt_date">(2006-04-25 08:30:58)</div><br/></td></tr><tr valign="top"><td colspan="2"><div class="bt_content"><font lang="ZH-CN" face="宋体"><p style="TEXT-INDENT: 2em;">【金陵晚报报道】□金陵晚报记者 眭军杰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上大学的不如卖煎饼的啊”这个感叹来自于西祠“仙林”讨论版。“仙林”是南京师范大学学生自发创建“非官方BBS论坛”。4月4日,仙林版上的一个《农贸市场摊煎饼的大妈告诉我她平均一天摊300个煎饼》帖子引起了学生“读书是否无用”的热烈讨论。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帖子是这样的:发帖人rgcww自称是南京师范大学计算机系的学生。他在仙林农贸市场买煎饼吃的时候,与摊煎饼的大妈聊起了天。当听大妈说一天能摊300个煎饼时,rgcww暗想,一个煎饼买1.5元,一天营业额就能达到450元。而大妈摊煎饼用的是一个鸡蛋和一张薄饼,成本应在5毛钱左右,这样算下来,大妈一个月竟能挣到8000元左右。算了账后,rgcww大呼“了不得”,并在“仙林”讨论版上就此事发了帖。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他在帖中特别强调:我们计算机系的学生签了2800元每月的工作就开心的不得了了,大部分人月薪都是2000元不到,甚至1500元左右。啥时候能达到大妈的这个境界?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此帖一出,立即引发众多大学生的讨论热情。讨论中,大学生将自己找工作的状况和大妈摊煎饼做了比较,网友“萧狮子头”更是直接发出“上大学的不如卖煎饼的啊”无限感慨。也有跟帖直接发出带有自暴自弃味道的反问:你以为现在大学生值多少钱?去人才市场看看……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这个帖子也引起了本报同事们激烈地讨论。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记者小梁:向往“摊煎饼”工作是好事情,这是一种创业精神。大学生如果做“摊煎饼”,搞点含金量的点子,完全可以努力去开发品牌煎饼,开设连锁煎饼店。大事业也要从零开始的。期望值过高不利于大学生找工作。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编辑小高:多少年的传统了,好像所谓正式的工作就是有固定单位,有固定薪酬。我觉得大学生这种职业观念早就该改变,卖饼的为什么就不应该挣高薪呢,凭自己的辛劳和智慧,起早贪黑,风吹日晒,赚的是辛苦钱。而大学毕业生为了1000元的薪水挤破头,但对“摊煎饼”这样的工作却不屑一顾,很值得深思。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记者老陈:给我8000元,我也去干。这并不算什么丢人的事情,这里面同样能找到体现自我价值的东西。 </p><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lang="ZH-CN" face="宋体">“摊煎饼一个月能挣到8000元”,这是一条没有确证的新闻。实际上,如果核算成本,我们得算上摊位费等项目,还要考虑学生放假时的生意。但这些并不是我们做这条新闻的目的,我们更关注的是大学生们对这一帖子所引发的热烈讨论。前段时间的国内报纸纷纷登出的一个调查称:有47%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月薪低于1500元,导致“读书无用论”有悄然抬头之势。 <p></p><p style="TEXT-INDENT: 2em;">我们一边希望用教育实现民族振兴,一边却不得不接受大学毕业生薪水的现状。面对大学生的感叹,您是怎么看的?欢迎上本报QQ热线3803306上留言。我们也希望发帖人rgcww同学能够联系本报,电话84686500。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p><p></p></font></p><p></p><p style="TEXT-INDENT: 2em;">我们一边希望用教育实现民族振兴,一边却不得不接受大学毕业生薪水的现状。面对大学生的感叹,您是怎么看的?欢迎上本报QQ热线3803306上留言。我们也希望发帖人rgcww同学能够联系本报,电话84686500。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p><p></p></font><font face="宋体, MS Song">(编辑 豆子)</font></div></td></tr></tbody></table> 煎饼。。。。煎饼。。。。煎饼好吃么? <p align="center" style="MARGIN-TOP: 5px;"><font face="黑体" style="FONT-SIZE: 15pt;"><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span>煎饼店伙计将两女大学生强奸后肢解 尸体锅中煮 </font></p><p align="center" style="MARGIN-TOP: 5px;"><font face="黑体" style="FONT-SIZE: 15pt;"><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font size="3">位于省会青园街与范西路交叉口的某煎饼店曾是一家比较有特色的小店,因为它经营多种米面的煎饼,每天到这个小店吃煎饼的顾客很多。让人想不到的是,该煎饼店的老板和伙计竟是3名残忍的杀人狂。 </font><p> 谷宝成,别名谷建栋,男,1976年3月11日出生,晋州市马于镇南辛庄村人。 </p><p> 康云素,女,1988年5月2日出生,隆尧县双碑乡亦城村人。 </p><p> 石丽茶,女,1976年12月3日出生,晋州市马于镇后彭头村人。 </p><p> 从今年2月26日到3月11日半个月时间,在省会青园街与范西路交叉口开煎饼店的谷宝成、康云素、石丽茶3人以请家教的名义绑架了两名女大学生,然后向被绑架者的家人、老师勒索巨额钱财,未果后两名女大学生先后被残忍杀害,尸体被肢解。4月27日,3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8月1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p><p> 半月绑架两人 勒索钱财未遂肢解尸体 </p><p> 经侦查查明,2月26日中午1时许,犯罪嫌疑人谷宝成、康云素、石丽茶在位于石家庄市范西路与青园街交叉路口其所开的煎饼店,将常来此买煎饼的潘某(女,26岁)骗至3人租住的石家庄市青园街邮政专科学校宿舍的家中,将潘某绑架并给其家人打电话敲诈人民币30万元未果。当晚,谷宝成、康云素将潘某掐死,并将潘某的尸体分尸,将分割的尸体放在不锈钢桶内煮,而后将煮过的尸骨分装在两个白色泡沫箱内,扔于槐底村垃圾站,潘某的头被谷宝成敲碎后扔于其店门口的垃圾里,后被扫垃圾的人收走。 </p><p> 3月11日15时许,谷宝成、康云素、石丽茶合伙以雇家教为名,在河北师大门口将河北师大化学系的学生刘某(女,24岁)骗至3人租住的家中将其绑架,并向刘某的家人、老师敲诈人民币2万元未果,在此过程中谷宝成曾两次将刘某强奸。犯罪嫌疑人谷宝成、康云素于3日后将刘某杀死,并将其尸体分装在塑料袋内,将大块尸体移至煎饼店内,装在鸭梨箱里扔于槐底村垃圾站,将尸体的头、骨头、手、脚埋于晋州市马于镇南辛庄村的空地里。 (本报记者 蔡艳荣 通讯员 米君安)</p><p> 曾经敲诈抢劫 谷宝成是网上追逃对象 </p><p> 早在2003年、2004年,谷宝成分别涉嫌敲诈、抢劫,早就是公安部门网上追逃的对象。 </p><p> 2003年11月13日左右的晚上,犯罪嫌疑人谷宝成、张晓展(晋州市马于镇南辛庄村人)在晋州市中国石化金达加油站,手持尖刀和土枪抢劫该加油站现金4000元左右。其中张晓展分得赃款1900元,其余归谷宝成所有,二人将抢劫来的现金挥霍一空。 </p><p> 2004年10月23日、26日晚,犯罪嫌疑人谷宝成、谷跃曲(同是晋州市马于镇南辛庄村人)分两次在南辛庄村民宿天才的家门口放置爆炸物,并向宿天才拨打恐吓电话,敲诈宿天才人民币5万元未遂。后来二人被晋州市公安局上网追逃。 </p><p> 作案工具多样 作案手段异常残忍 </p><p> 侦查人员在谷宝成的煎饼店里发现了3名犯罪嫌疑人作案用的木把单刃刀子、煮尸骨的不锈钢筒、敲打受害人尸骨的钢筋棍、用于抛尸的三轮车及捆绑受害人剩下的部分铁丝,在其租住地发现了用于锯受害人尸骨的手锯一把、绞肉机一个。审查此案的检察官说,从这些作案工具足以看出谷宝成3人的作案手段是何等残忍。 </p><p> 受害人潘某的手机、手机卡、刘某的半大衣、裤子、毛裤、秋裤等物品都被谷宝成藏在自己的租住房内。在谷宝成原籍晋州市马于镇南辛庄村,侦查人员还发现了潘某的绒服、半高跟棉皮鞋及松下随意听、联想电子辞典、发卡、钥匙、手机链、装饰环等物品。谷宝成在晋州市马于镇南辛庄村指认了埋藏刘某部分尸骨的地点。 </p><p> 面对公安机关的审讯,谷宝成对涉嫌绑架、强奸、敲诈勒索、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康云素对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石丽茶对涉嫌绑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p><p> 记者从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公安机关已于8月1日将此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此案正在审查中。</p></span></font></p><p> 谷宝成,别名谷建栋,男,1976年3月11日出生,晋州市马于镇南辛庄村人。 </p><p> 康云素,女,1988年5月2日出生,隆尧县双碑乡亦城村人。 </p><p> 石丽茶,女,1976年12月3日出生,晋州市马于镇后彭头村人。 </p><p> 从今年2月26日到3月11日半个月时间,在省会青园街与范西路交叉口开煎饼店的谷宝成、康云素、石丽茶3人以请家教的名义绑架了两名女大学生,然后向被绑架者的家人、老师勒索巨额钱财,未果后两名女大学生先后被残忍杀害,尸体被肢解。4月27日,3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8月1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p><p> 半月绑架两人 勒索钱财未遂肢解尸体 </p><p> 经侦查查明,2月26日中午1时许,犯罪嫌疑人谷宝成、康云素、石丽茶在位于石家庄市范西路与青园街交叉路口其所开的煎饼店,将常来此买煎饼的潘某(女,26岁)骗至3人租住的石家庄市青园街邮政专科学校宿舍的家中,将潘某绑架并给其家人打电话敲诈人民币30万元未果。当晚,谷宝成、康云素将潘某掐死,并将潘某的尸体分尸,将分割的尸体放在不锈钢桶内煮,而后将煮过的尸骨分装在两个白色泡沫箱内,扔于槐底村垃圾站,潘某的头被谷宝成敲碎后扔于其店门口的垃圾里,后被扫垃圾的人收走。 </p><p> 3月11日15时许,谷宝成、康云素、石丽茶合伙以雇家教为名,在河北师大门口将河北师大化学系的学生刘某(女,24岁)骗至3人租住的家中将其绑架,并向刘某的家人、老师敲诈人民币2万元未果,在此过程中谷宝成曾两次将刘某强奸。犯罪嫌疑人谷宝成、康云素于3日后将刘某杀死,并将其尸体分装在塑料袋内,将大块尸体移至煎饼店内,装在鸭梨箱里扔于槐底村垃圾站,将尸体的头、骨头、手、脚埋于晋州市马于镇南辛庄村的空地里。 (本报记者 蔡艳荣 通讯员 米君安)</p><p> 曾经敲诈抢劫 谷宝成是网上追逃对象 </p><p> 早在2003年、2004年,谷宝成分别涉嫌敲诈、抢劫,早就是公安部门网上追逃的对象。 </p><p> 2003年11月13日左右的晚上,犯罪嫌疑人谷宝成、张晓展(晋州市马于镇南辛庄村人)在晋州市中国石化金达加油站,手持尖刀和土枪抢劫该加油站现金4000元左右。其中张晓展分得赃款1900元,其余归谷宝成所有,二人将抢劫来的现金挥霍一空。 </p><p> 2004年10月23日、26日晚,犯罪嫌疑人谷宝成、谷跃曲(同是晋州市马于镇南辛庄村人)分两次在南辛庄村民宿天才的家门口放置爆炸物,并向宿天才拨打恐吓电话,敲诈宿天才人民币5万元未遂。后来二人被晋州市公安局上网追逃。 </p><p> 作案工具多样 作案手段异常残忍 </p><p> 侦查人员在谷宝成的煎饼店里发现了3名犯罪嫌疑人作案用的木把单刃刀子、煮尸骨的不锈钢筒、敲打受害人尸骨的钢筋棍、用于抛尸的三轮车及捆绑受害人剩下的部分铁丝,在其租住地发现了用于锯受害人尸骨的手锯一把、绞肉机一个。审查此案的检察官说,从这些作案工具足以看出谷宝成3人的作案手段是何等残忍。 </p><p> 受害人潘某的手机、手机卡、刘某的半大衣、裤子、毛裤、秋裤等物品都被谷宝成藏在自己的租住房内。在谷宝成原籍晋州市马于镇南辛庄村,侦查人员还发现了潘某的绒服、半高跟棉皮鞋及松下随意听、联想电子辞典、发卡、钥匙、手机链、装饰环等物品。谷宝成在晋州市马于镇南辛庄村指认了埋藏刘某部分尸骨的地点。 </p><p> 面对公安机关的审讯,谷宝成对涉嫌绑架、强奸、敲诈勒索、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康云素对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石丽茶对涉嫌绑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p><p> 记者从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公安机关已于8月1日将此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此案正在审查中。</p> 我饿~~~~~~~` <p>煎饼有前途</p> 偶就在高沙这边卖煎饼 卖煎饼。。。[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 7:31:14编辑过]
我不饿。。。 刚吃完...JB卖JB... 同上<img height="45" alt="" src="http://bbs.xiashahot.com/ccuploadfilezj99/2006-9/20069116423175292.gif" width="45"/><img height="45" alt="" src="http://bbs.xiashahot.com/ccuploadfilezj99/2006-9/20069116423175292.gif" width="45"/> 3楼的,怕怕 昨天看到新闻,济南大学的学生在杭州菜场卖菜 算社会实践? 8是,跳了N个槽后,决定卖菜 我要吃煎饼 偶也没吃早饭 看的肚子饿了 <p>煎饼请客哦</p> <font color="#ff0000">早饭~~~</font> 世界真奇妙啊---------